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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用期的概念
二、试用期的长度
① 不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② 劳动合同为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
③ 劳动合同为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④ 劳动合同为3年以上固定期限(有确切的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和无固定期限(没有确切的终止时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
三、试用期注意事项
①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②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③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